一、為提升市民對於健康減重之正確認知,並提高減重效率,擬徵求本市醫療院所辦理旨揭燃油減脂班,規劃如下:
(一)計畫期程:114年6月至11月。
(二)申請資格:本市醫療院所,需另備可容納至少20人之運動空間。
(三)參加對象:設籍臺中市,年滿18歲且BMI≧24之市民,每人限報名1期。
(四)執行方式:
1.每家醫療院所最多辦理2期,第1期課程應於114年7月15日前開課,每期應收滿20人,民眾參予課程不另收取費用。
2.提供報名者課程內容如下:
(1)10堂課程(涵蓋健康飲食、減脂運動、預防運動傷害、心理健康等範疇),課程內容由醫療院所自行規劃並經本局核定為主。
(2)每堂課程至少50分鐘。
(3)醫療院所可自行規劃減脂獎勵。
(五)給付費用:
1.課程費用:每期給付講師費用2萬元(每堂課2,000*10堂)。
2.場地及器材費用:每期給付場地及器材費用1萬元(每堂課1,000*10堂)。
3.其他行政費用:每期給付8,000元,包括宣傳費5,000元及雜支3,000元)。
4.若因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每堂課至少5人),每堂課課程費用、場地及器材費用給付方法如下:
(1)該堂課人數未達5人(1~4人)仍開班者,給付50%費用【(2,000+1,000)*50%=1,500】。
(2)如因故未開班者,扣除該次未開班費用(2,000+
1,000=3,000),但可於執行期間,補辦課程後依規核銷。
5.每家院所最高給付2期。
二、請詳閱活動申請須知及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