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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心理諮詢服務

長者心理諮詢服務
一、服務對象:
提供本市年滿65歲(含)以上,具溝通能力、有意願接受服務之長者,經長者心理健康量表施測總分7分以上,且經本局審核確有心理諮詢需求事實者,或具自殺意念、未遂行為之高風險個案(以無衛生所或社區關懷員訪視中者為優先),或自殺死亡個案之遺族等。

二、服務內容: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提供免費到宅心理諮詢服務,每人以4次為原則。

三、承辦人連絡方式: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04-23936512轉13 簡小姐。

四、受理單位:
臺中市各區衛生所。(連繫電話官網連結: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6198/27065/27152/401321)。

五、備註:
請事先申請,服務轉介單(含長者心理健康量表GDS)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25
  • 發布日期: 2026-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