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114)年度「中文版孕媽咪健康手冊」與「中文版孕媽咪衛教手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加斌有限公司承作,將3月底前完成手冊第2階段配送,請貴單位確實點收。(附件1)
二、 關於手冊調度與管理,請參照手冊發放問答集(附件2)辦理:
(一)需求量少於100本:與衛生局(所)聯繫調度。
(二)新增之產檢院所或院所預期需求量超出100本,請依下列流程申請:
1. 連繫加斌有限公司張小姐,電話:02-23255500分機121。
2. 填列調度申請單(附件3)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回傳(傳真:02-27067272;電子信箱:echo26@ms4.hinet.net)。
三、 關於旨揭手冊之發放,若孕婦於113年12月31日前如已取得舊版孕婦健康手冊與孕婦衛教手冊,仍可繼續使用及記錄各次產前檢查結果;惟自114年1月1日起,經初次產檢,產檢院所確認診斷婦女懷孕,請提供新版「孕媽咪健康手冊」及「孕媽咪衛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