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衛部醫字第1141661144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之公告修正,業已重製「AED管理員訓練影片」。 三、更新AED管理員補證/換證流程1140219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