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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簡介

服務簡介

    為協助長照需要者維持日常生活功能、提升居家生活安全及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提供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經專業評估有輔具或居家環境改善需求者,可依個人身體狀況、生活需求及居家環境,選擇適合的輔具或改善居家環境,提升生活便利性及居家安全。

 

服務內容

  1. 輔具服務:依長照需要者的生活及照顧需求,提供適合的輔具,例如輪椅、助行器、沐浴椅、便盆椅等輔具,協助日常生活及照顧活動。
  2.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針對居家環境中的生活障礙及安全風險,提供扶手、門檻改善、浴室及出入口等環境改善服務,打造更安全、便利的居家生活環境。

補助額度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為第一組給付額度:每人每3年最高新臺幣4萬元,實際給付項目及金額依個案評估及核定結果辦理。除申請依規定免部分負擔之項目(如:EC03~EC10、EG01~EG09)外,均需依身分別自行負擔部分負擔(一般戶30%、長照中低收入戶10%、長照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

 

如何申請

    符合長期照顧服務資格且經專業評估有輔具或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需求者,可透過長照服務管道提出申請(1966、網路申請等),由照顧管理專員進行需求評估,依個案實際需求轉介至相關輔具評估單位進行專業評估。

    經評估符合服務資格及需求後,再依規定辦理後續補助及服務事宜。實際補助額度、給付項目及申請資格,依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相關規定辦理。

 

服務提醒

  1. 申請人應依「輔具服務補助核定結果通知書」所載內容,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輔具購買、租賃或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2. 本市長照輔具補助以特約單位代為核銷為原則,申請人可持相關資料至本市特約單位辦理輔具購置或租賃,以簡化申請流程。
  3.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須經評估及核定後始得辦理,請勿於核定前先行購置或施作,以免影響補助權益。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5
  • 發布日期: 2026-09-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