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長照2.0專區 > 一般民眾 > 找長照資源 > 長照常見問答集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長照常見問與答 (113.04更新)

Q1如何申請長期照顧服務及流程為何?

A1

一、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由專人為您填寫「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二、線上申請:請至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台」線上填寫申請書。

三、親洽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F/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6F/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2F)或各區衛生所申請。

申請後,照顧管理專員將與您電話聯繫,約定訪視評估,依照失能者之失能程度核定補助額度,並由個案管理員擬訂照顧計畫,連結所需要的服務。

四、手機下載「臺中長照APP」

 

Q2 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2

一、65 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三、55-64 歲原住民

四、50 歲以上失智症者

 

Q3   長期照顧服務項目有哪些?

 A3

有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交通接送、專業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營養餐飲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Q4何謂是「居家服務」?

A4

協助床上擦澡或洗澡、如廁或更換尿布、翻身拍背、加熱飯菜或備餐、餵食或灌食、陪同外出、陪同就醫、家務協助(針對失能者主要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非大掃除)、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協助依照藥袋指示將藥物置入藥盒等。

 

Q5. 何謂「喘息服務」?

A5

一、支持家庭照顧者,讓照顧者獲得短暫的休息時間,紓解照顧壓力

二、申請條件

1.經評估家庭照顧者確實有照顧事實者。

2.已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不適用喘息服務。

3.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其被照顧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者,如其所聘外看因故無法協助照顧,得申請喘息服務,並自109年12月1日起實施。

三、服務內容分為:

1.機構喘息:由衛生局合約之住宿式長照機構、養護中心或護理之家提供24小時照護。

2.居家喘息:居家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

3.日間照顧中心喘息:失能者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服務。

4.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失能者於夜間至小規模多機能服務中心,由機構工作人員提供照顧服務。

5.巷弄長照站臨托:由與衛生局特約之巷弄長照站接受照顧、停留。

 

Q6 申請送餐服務有何規定?

A6

一、實際居住於本市符合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資格者免部分負擔、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為10%,且無聘請外籍看護工,並經照顧服務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等級2-8級,以無法外出至社區據點、巷弄站共餐及無特殊餐食需求者為原則。

二、不符合上述補助之對象,可協助申請自費送餐服務。

 

 

Q7. 使用長期照顧服務需要付錢嗎?怎麼算?

A7

長照需要者使用各類服務,應依照下列身分別自行負擔長照服務費,各類服務之負擔比率如附表1: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5
  • 發布日期: 2024-04-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6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