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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年8月5日發管字第1150323056號函釋 「有關函詢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返鄉未歸」期間短期照顧服務給付資格疑義」一案

一、   有關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返鄉未歸」期間短期照顧服務給付資格疑義一案,轉知本局相關單位知悉。

二、   考量外籍家庭看護工返鄉未歸具不可預期性且非可歸責於雇主,並已實際形成照顧空窗,雇主於發現外籍家庭看護工返鄉未依約返臺後,尚須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

三、   外籍家庭看護工出國後至廢止聘僱許可送達日前之照顧空窗期間,得納入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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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0
  • 發布日期: 2026-08-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