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7條、第18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辦理。
二、 如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機構(如:醫院)、法人或團體於本(115)年度有開辦救護技術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含課程異動申請)之需求,請逕洽「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救護技術員訓練聯合審查委員會)」申請辦理。救護技術員訓練機關(如:衛生、消防主管機關、國軍單位)開辦救護技術員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則仍由該部辦理審查作業。
三、 另,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115年度之全國救護技術員訓練單位實地查核係由該部主辦,並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救護技術員訓練聯合審查委員會)」執行相關查核作業,其目的為確保各訓練單位之課程辦理、訓練品質、教學環境及行政流程等符合該部訂定之規範及標準。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查核,或屆期未改善者,得令停止或終止辦理訓練、繼續教育業務一年。
四、「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救護技術員訓練聯合審查委員會)」聯繫資訊如下:
(一)聯絡電話:02-28350119
(二)電子郵件:jetrc2025@gmail.com
(三)聯絡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118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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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衛生福利部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辦理115年度救護技術員訓練審查暨查核作業,請查照。
轉知衛生福利部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辦理115年度救護技術員訓練審查暨查核作業,請查照。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4
- 發布日期: 2025-1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點閱次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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