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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函請本市轉知所轄居家式長照機構獎勵服務「困難照顧個案」之照顧服務人員一案。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19日衛部顧字第1141963657號函辦理。
  2. 照顧服務人員(下稱照服員)薪資給付應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服務提供單位依個別照服員服務案量、內容、服務時段、地點,及考量照服員專業能力、服務品質等綜合因素,與照服員雙方合意約定合理適切之薪資與工時,以增加專業地位。
  3. 邇來,有照服員於「台日重症兒照顧政策座談會」反映,服務旨揭個案,不僅需接受特殊教育訓練,照顧困難度及複雜性相較一般個案高,雖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附表四,可申請AA05照顧困難之服務加計及AA07身體照顧困難加計,惟前開加計費用未反映於薪資所得,致降低照顧服務之意願。
  4. 綜上,為維護旨揭個案之照顧權益,並提升照服員之照顧意願,請本市居家式長照機構,針對執行困難照顧個案服務給予相關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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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3
  • 發布日期: 2025-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