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及第138條、老人褔利法第21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4條及第26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合約醫療機構資格、服務內容、作業程序等事項:請詳參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6–117年度樂齡長青健康檢查補助計畫」需求說明書。
二、執行期程: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10日。
三、補助檢查項目及金額(擇一補助):
(一) 方案一:胸部X光、心電圖、失智症篩檢量表(SPMSQ)、血液尿素氮(BUN)、糖化血色素(HbA1c)、血清白蛋白及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等7項均檢查者,每人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50元。
(二) 方案二:僅檢查胸部X光、心電圖、失智症篩檢量表(SPMSQ)、血液尿素氮(BUN)、糖化血色素(HbA1c)、血清白蛋白等6項均檢查者,未執行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者,每人補助550元。
四、有意願參與合約之醫療院所,請於115年12月21日前(以送達日為主)免備文將相關資料及契約書(1式3份)用印後,寄送本局辦理。
五、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考量本項服務之延續性,爰先辦理公開徵求服務之醫療院所,俟預算通過後開始執行。另,本補助計畫所需經費若用罄時,本局得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六、相關表單(需求說明書、契約書)請逕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療院所交流平台/保健科下載。
七、收件方式及地點:請郵寄掛號或專人送達方式將審核資料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健康管理股收(地址:420206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並註明申請辦理116-117年度 樂齡長青健康檢查補助計畫,收受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八、執行期間,有符合本案資格條件之醫療機構且有意願加入本市樂齡長青健康檢查補助計畫合約者,得提出締結契約申請,經本局審核後,始得辦理締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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