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內容:
一、辦理目的:為推動產後婦女心理健康,針對高風險產婦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共同營造安心暖心之醫療環境及心理健康的孕產氛圍。
二、辦理期程: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三、申請資格:本市心理機構。
四、服務內容:產後媽媽電話關懷、一對一心理諮詢及孕產婦照護人員心理健康教育訓練1場。
五、補助項目:電話關懷及一對一心理諮詢相關費用。
六、申請文件:依據評選標準表提供申請文件,請於114年6月2日前將申請資料送本局辦理。
七、其他:
(一)公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2日。
(二)締結行政契約決定程序:經本局審查符合規定且依分數排序前兩家,使得辦理締結事宜。
八、洽詢電話:如對本方案有任何建議,得向本局表示意見,聯絡人:心理健康科林小姐04-22834733分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