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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4年「產後心理諮詢服務」,公開徵選心理機構2家為行政契約締結對象

新增內容:
一、辦理目的:為推動產後婦女心理健康,針對高風險產婦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共同營造安心暖心之醫療環境及心理健康的孕產氛圍。

二、辦理期程:自簽約日起至1141130日止

三、申請資格:本市心理機構。

四、服務內容:產後媽媽電話關懷、一對一心理諮詢及孕產婦照護人員心理健康教育訓練1場。

五、補助項目:電話關懷及一對一心理諮詢相關費用。

六、申請文件:依據評選標準表提供申請文件,請於11462日前將申請資料送本局辦理。

七、其他:

()公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62日。

()締結行政契約決定程序:經本局審查符合規定且依分數排序前兩家,使得辦理締結事宜。

八、洽詢電話:如對本方案有任何建議,得向本局表示意見,聯絡人:心理健康科林小姐04-22834733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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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19
  • 發布日期: 2025-05-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點閱次數: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