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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食用冰塊與冰棒 複驗不合格依規裁罰處辦

炎炎夏日!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民眾夏季食用冰品安全,於6月底至7月初配合食藥署「市售冰品(冰塊)稽查抽驗」專案,派員前往本市製冰廠、販賣商及生鮮超市等處加強市售冰塊、冰棒抽驗。總計抽驗食用冰塊20件及冰棒20件,檢驗「冰類衛生標準(含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抽驗的40件冰品中,初驗不合格計有13件,初驗不合格率32.5%,經限期改善再次複驗,複驗結果本市業者仍有7件不符合標準,衛生局已依規裁罰處辦。
本次抽驗「食用冰塊」20件,初驗時有8件因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標不合格,經衛生局通知違規產品下架並限期改善後,再次派員複抽,複驗結果:1件複驗合格,1件業者不再販售食用冰塊;其餘6件複驗後仍不合格,分別為:烏日區臻如意有限公司「衛生冰塊」生菌數700cfu/ml[標準:<100];潭子區合豐商行「衛生冰塊」、沙鹿區沙鹿製冰廠「迷你冰」、大雅區輝智製冰有限公司「輝珠冰塊」、大雅區巨霖冰塊冰品原料行「食用冰塊」上述四件冰塊其生菌數均是TNTC(數量較多難以計數)cfu/ml、太平區聯晟製冰廠生菌數1550cfu/ml,此6件自製冰塊業者業經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同法第48條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再說明,本次另抽驗「冰棒」20件,初驗有5件因生菌數、大腸桿菌群超標不合格,其中2件移源頭廠商所轄衛生局處辦(抽驗地點為:巧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外埔分公司的「豐瑜漢堡冰淇淋」及「瑞隆枝仔冰」),初驗不符合標準之產品立即通知下架及派員輔導環境衛生、限期改善後再次複抽,複驗結果2件合格,另潭子區小冰兵食品廠「芋頭冰」生菌數1530000cfu/ml[標準:<100000]仍與規定不符,已依食安法第48條裁處行政罰鍰。
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雖不致立即致病,但仍表示產品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原料水質、食品容器具、包裝過程等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而冰品製成後溫度適當保存也是避免微生物繁殖的方法;提醒製冰業者多費心留意。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夏季溫度高,民眾對冰品需求也增加,提醒製冰業者多注意產製冰品過程安全衛生及做好自主管理,也提醒消費者於選購飲冰品時,可觀察現場工作人員衛生、冰塊盛裝容器是否清潔、冰杓是否乾淨建議可專區放置不插在冰桶內;冰棒包裝是否完整無破損、外觀清潔且標示清楚等,為飲食安全多ㄧ分把關,健康又安心的享受美味冰品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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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6-08-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點閱次數: 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