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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本市餐廳生鮮截切水果及市售紅麴食品檢驗結果出爐!

現代民眾外食機率高且食品多元化!臺中市衛生局於9月2日至9月10日在本市餐廳如北屯區兆品酒店、西屯區福華大飯店、烏日區清新溫泉飯店等處之沙拉吧、美食區抽驗生鮮截切水果20件,檢驗項目含防腐劑12項、甜味劑4項、漂白劑二氧化硫(標準:防腐劑、甜味劑均不得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0.030g/kg以下);同時也前往市面大賣場、連鎖超市、烏日啤酒場推廣中心等處抽驗市售使用紅麴原料製成食品如紅麴豆腐乳、紅麴醬油等20件,檢驗「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中之「橘黴素」(citrinin,限量標準:2ppm以下);日前檢驗結果出爐,全數符合規定。
二氧化硫(SO2)是食品添加物,它的作用為漂白,是一種漂白劑,人體若食用含二氧化硫過量之食品,易引起哮喘、嘔吐、呼吸困難,對於有氣喘患者,更應避免食用,以免誘發氣喘發作。而橘黴素(citrinin)是紅麴菌在熟米上發酵過程中產生的代謝產物,因橘黴素具有肝、腎毒性,長期食用不利肝、腎及胎兒發育。
依食安法規定,食品若檢出食品添加物超過法規所訂標準值,可依違反第18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又,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應符合中央所訂之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違者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衛生管理之責,合法適量使用食品添加物,並應依中央所訂各項衛生標準生產製造食品,以維護市民健康!也提醒民眾購買紅麴食品可選擇信譽良好商家,盡量選購新鮮、包裝無破損之食品。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5-10-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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