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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支持服務資源布建計畫

壹、依據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113年至117年)辦理,其中策略一「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推動精神病病人及家庭支持服務;策略二「擴增社區式服務」推動精神病病人復歸社區相關服務。

貳、為發展社區多元服務模式,強化精神病病人復歸社區,辦理下列方案:
一、精神病病人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二、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
三、精神病病人自立生活支持方案
四、精神病病人社區服務新興及創新方案

參、各計畫承接廠商、聯繫方式與服務對象或活動內容:
一、「精神病病人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一) 社團法人台中市康復之友協會
1.聯繫方式:04-24715298。
2.服務對象:
(1) 經評估為高風險(係指該家庭因為主要照顧者遭逢變故或家庭功能不全而有可能會導致家庭內之精神康復者未獲適當照顧者)。
(2) 獨居之精神康復者。
(3) 與精神康復者同住之家人亦為身心障礙者或疑似精神康復者。
(4) 中高齡精神康復者照顧者老化或患有重大疾病。

(二)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1.聯繫方式:04-23260150。
2.服務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重大傷病卡或有於精神科就診之精神疾病者及其家庭照顧者。
(2)因精神疾病因素影響而有情緒支持、資源連結、壓力紓解等服務需求者。
(3)服務評估工具:照顧者負荷量表、簡式健康量表BSRS-5、精神病患社會功能量表等。

二、「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
(一)甲安埔社區復健中心
1.聯繫方式:04-26885501。
2.服務對象:
(1)18歲以上領有慢性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
(2)精神病症狀穩定,且無自傷傷人。
(3)持續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者。

(二)禾昀社區復健中心
1.聯繫方式:04-22211335。
2.服務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 1 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ICD 診斷」欄位之代碼【12】。
(2)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卡者,且無自傷傷人之虞,有居住需求之服務對象。

(三)安心社區復健中心
1.聯繫方式:04-22348308。
2.服務對象:
(1)18歲以上領有慢性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者。
(2)精神病症狀穩定,且無自傷傷人之虞者。
(3)願意配合持續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者。
(4)非住院精神疾病個案、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安養(護)機構、精神護理之家等已接受機構式照顧服務的精神疾病患者。
(5)經心理衛生中心、公私立醫院精神科、民間社福團體及政府相關單位(如:社會局、衛生所)等相關單位,評估精神康復者有社區居住需求者。

三、「精神病病人自立生活支持方案」
(一)蒔寓康復之家
1.聯繫方式:04-26652515。
2.服務對象:
(1)18歲以上領有慢性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且無自傷傷人之虞,經需求評估有自立生活功能需要協助者。
(2)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慢性精神疾病經需求評估有自立生活功能需要協助者。
(3)經公私立單位包含民間機構社團、社福相關單位及村里長幹事等評估有自立生活功能需要協助之精神病病人。

(二)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1.聯繫方式:04-23260150。
2.服務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重大傷病卡或有於精神科就診之精神疾病復元者。
(2)期待在社區中有自立生活想望,有在「自我選擇、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社會參與」四個面向中表達想要嘗試的意願及動機。

(三)社團法人台中市康復之友協會
1.聯繫方式:04-24715298。
2.服務對象:
(1)經評估為高風險(係指該家庭因為主要照顧者遭逢變故或家庭功能不全而有可能會導致家庭內之精神康復者未獲適當照顧者)。
(2)獨居之精神康復者。
(3)與精神康復者同住之家人亦為身心障礙者或疑似精神康復者。
(4)中高齡精神康復者照顧者老化或患有重大疾病。

四、「精神病病人社區服務新興及創新方案」:社團法人台中市康復之友協會
(一) 聯繫方式:04-24715298。
(二) 活動內容:
1. 關懷電影欣賞。
2. 才藝表演活動。
3. 趣味競賽活動。
4. 巡迴公演及社區參與活動。
5. 技能教育訓練、支持團體與重建資源連結及分享。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0
  • 發布日期: 2026-06-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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