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局115年度傳染病防治計畫。
公告事項:
- 合約資格:依法設立於本市之醫療院所。
- 本計畫經費屬115年度預算經費,計畫所需經費如因預算刪減或未完成法定預算編列,得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 接受申請期間及決定程序: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期間凡有意願執行合約內容者,皆可提出申請,經本局審查通過後,通知締約並執行合約內容。
- 意見徵詢期間: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就本案相關問題,可向本局疾病管制科馬小姐(04-22289111分機70867)詢問。
依據:本局115年度傳染病防治計畫。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