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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長者內在能力檢測獎勵計畫

為鼓勵本市醫療()機構推動長者內在能力六大面向檢測服務及擴大服務量能,及早發現長者身體功能衰退的徵兆,及早介入整合照護,爰辦理旨揭獎勵計畫。

獎勵計畫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參與本計畫之本市醫療()機構。

二、獎勵期程:自11511日起至同年1031日止。

三、實施方法:

(一)醫療()機構獎勵機制:

1、服務機構收案數:

(1)第一組:114年收案數為3,000()以上,115年收案數為3,200()以上,取1名。

(2)第二組:114年收案數為900()以上,115年收案數為1,200()以上,取7名。

(2)第三組:114年收案數為600()以上,115年收案數為800()以上,取前7名。

(3)第四組:114年收案數為300()以上,115年收案數為500()以上,取前9名。

(4)第五組:114年收案數為80()以上,115年收案數為250()以上,取前13名。

(5)第六組:114年收案數80案以下或115年新加入機構,115年收案數為80()以上,取前18名。

2、後測完成率:

(1)第一組:115年收案數為1,200()以上,後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10%()以上,取前3名。

(2)第二組:115年收案數為800()以上,後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10%()以上,取前3名。

(3)第三組:115年收案數為500()以上,後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10%()以上,取前4名。

(4)第四組:115年收案數為250()以上,後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10%()以上,取前6名。

(5)第五組:115年收案數為80()以上,後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10%()以上,取前10名。

3、服務人員收案數

(1)第一組:醫學中心組/區域醫院組為200()以上,複評率100%()以上,取前5名。

(2)第二組:地區醫院組為150()以上,複評率100%()以上,取前5名。

(3)第三組:診所組為100()以上,複評率100%()以上,取前5名。

(4)第四組:診所組為80()以上,複評率100%()以上,取前5名。

(二)衛生所獎勵機制:

1、分組方式:同衛生所考評分組。

2、評比方式:

(1)115年服務人數目標達成率:完成收案目標數之達成率大於100%()以上且首次評估率70%()以上,甲、乙、丙組取前2名,丁組取最高1名,共計7名。

(2)後測完成率60%()以上且異常個案數占收案數6%()以上:後測率達40%()以上,各組取最高1名,共計4名。

四、統計成果:將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之成人預防保健

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資料11510月產出之報表進行

統計排名。

五、屆時將依各機構組別達成情形,於獎勵總額度內適當調整

獎勵名額。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3
  • 發布日期: 2026-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 點閱次數: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