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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為加強本市居家服務督導員管理及溝通之專業技巧,以提升居家服務品質,爰辦理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 二、 受訓對象: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3月17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條文第三條(略以),申請長照人員認證前之訓練層次定位為「共同訓練」及「專業訓練」。本課程屬居家服務督導員之專業訓練。 另依同辦法第5條規定:本辦法11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後,始申請居家服務督導員認證者,應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申請認證當時最新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 (一)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登錄於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且於111年9月2 日前尚未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在職訓練(基礎訓練)」者。 (二) 依111年9月2日「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公告後,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新登錄於居家式長照機構者。 三、 授課方式及內容: (一) 為維持訓練品質,含有案例討論之課程,課程規劃以60人為上限。 (二) 課程分為三天授課,各天課程至少間隔一週為原則。 (三) 為響應本局無紙化政策,上課講義及相關表單,採電子檔提供。 四、 課程時間:115年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共計3日)。 五、 上課地點:本府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行政一館3F簡報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六、 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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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5年度「居家服務督導員專業訓練課程(原資格訓練課程)(第三場次)」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6
- 發布日期: 2026-06-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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