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8月11日衛部顧字第1151962636號函。
- 查旨揭辦法附表四可動式扶手(FA23)之修繕標的,扶手形狀可為圓形、橢圓形,圓形直徑二點八公分至四公分,其他形狀者,外緣周邊長九公分至十三公分,且基座須鎖固於牆面,並具可動關節,先予敘明。
- 依據前揭規定,扶手之基座應鎖固於牆面,惟金門衛生局所附扶手規格,一端以基座固定鎖附於牆面,另一端向外延伸,並設有可動關節,扶手可於使用時展開至門外固定卡扣式,其中一端基座未鎖固於牆面,爰不符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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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照顧組合F碼居家無障礙修繕項目FA23「可動式扶手(單支)」之給付適用疑義一案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3
- 發布日期: 2026-08-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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