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14日衛部顧字第1151962206號函辦理。
二、該部前以115年6月30日衛部顧字第1151962119號函,檢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長照智慧科技輔具產品標準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範例」,供本府辦理備查作業參考。依據前揭範例,尚未登錄長期照顧輔具產品資料庫查詢平臺(下稱查詢平臺)之產品,由該產品之製造商或代理商向查詢平臺諮詢窗口提出審查申請。
三、為提供一致之申請方式,該部委託財團法人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基金會訂定旨揭作業說明,並公布於「長照輔具產品資料庫及查詢平臺」(如下相關連結),請轉知所轄長照輔具特約單位。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