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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暨醫療費用補助申請表

一、補助對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二、應備文件:
(一)經身心障礙鑑定醫院相關專科醫師(如附件所列專科醫師資格表)3個月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
(二)申請陽壓呼吸輔助器、咳嗽機、氧氣製造機及壓力衣者,須檢附經相關專科醫師3個月內開具之【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
(三)本「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暨醫療費用補助申請表」。

三、申請方式:檢附上述文件至各區區公所臨櫃辦理或郵寄本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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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2-08-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