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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2月24日衛部顧字第1151960373號函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居家喘息服務(GA09)照顧組合加計陪同就醫(BA14)服務時間計算原則」一案,復如說明。

  1. 前經114年11月13日高雄市政府函詢衛生福利部(高市衛長字第11442676500號函)詢問個案於居家喘息有臨時就醫需求加計BA14給付額度疑義,來文係衛生福利部(下稱該部)函復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詢,有關詢問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下稱給付辦法)居家喘息服務(GA09)照顧組合加計陪同就醫(BA14)服務時間計算原則一案,並副知本局。
  2. 檢附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29日_衛部顧字第1081961900號函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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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09
  • 發布日期: 2026-03-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