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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護理人員參加在職訓練教育課程,應否計入工作時間疑義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0月31日衛部照字第1140146376號函及勞動部114年10月22日勞動條3字第1140085979號函辦理。

二、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課程,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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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5
  • 發布日期: 2025-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