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下稱給付辦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辦理。
二、有關長照給付對象(下稱個案)於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下稱外看)狀態異動時,當月服務額度計算及照管系統操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名詞定義:
- 額度項目:照顧及專業服務給付額度(每月)。
- 原月額度:前項額度之100%。
- 聘外看期間額度:原月額度之30%。
(二)適用情境:個案因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狀態異動(如新聘、廢聘、失聯、轉換雇主、期滿離境、請假返回來源國等)導致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需在當月變動之情況。
(三)外看轉換期間額度計算與範例:
- 計算原則:當月總額度依聘僱外看天數按比例計算,當月總額度=(原月額度/當月天數*未聘外看天數)+(聘外看期間額度/當月天數*聘外看期間天數)。
- 註記:計算結果採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四)範例:
- 1.個案為長照需要等級第3級,每月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15,460元,個案穩定使用居家服務跟日間照顧,惟個案自114年9月20日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以下稱外看)。
- 2.當月總額度為(15,460元/30天*19天)+(4,638元/30天*11天)=11,492元。
(五)轉換當月額度例外保障機制:
- 例外處理:若個案在轉換前已使用的服務金額已超過依上述公式計算之「當月總額度」,則該當月額度可不受30%限制,以「已使用的服務金額」作為當月總額度;惟至多不得超過原月額度之100%。
- 例外處理僅適用於額度轉換之當月,自次月起,個案「照顧及專業服務」給付額度應以原月額度之30%為限。
(六)照管系統操作說明:
- 額度調整:轉換當月,以「原月額度100%」之照顧計畫作為額度設定主檔。請照專或A個管員以照管系統額度設定之「人工調帳」功能,將該筆計畫額度調整至當月總額度之正確金額。
- 系統增修:為提升額度計算便利性,本部擬增修照管系統「外看轉換期間額度計算機功能」,屆時功能上線將另行通知。
三、請各縣市政府依前述原則,檢視並指導所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確實執行,以維護個案權益及給付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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