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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到宅提供長照服務之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及「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家庭托顧)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建議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1.依據衛生福利部112420日衛部顧字第1121961006號函辦理。

2.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內外疫情趨緩,有關衛生福利部訂定之「到宅提供長照服務之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 及「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家庭托顧)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建議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詳見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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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10
  • 發布日期: 2023-05-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