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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執行「家務協助」(BA15)或「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BA16)之照顧組合,服務對象是否須在宅之疑義一案。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長照服務依其提供方式,區分為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等長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依提供方式為到宅提供服務,先予敘明。
二、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16條之立法說明,明示長照特約單位申請費用支付之服務內容,以照顧組合表所定內容為限,包含服務提供前之準備、實際服務、善後及記錄,爰執行「家務協助」(BA15)或「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BA16)之照顧組合,其服務時段內,服務對象自應在宅接受服務。
三、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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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2-07-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