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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10年度「居家護理機構設立補助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1.本案計畫申請期限:自衛生福利部公告日起至110331日止。

2.申請對象及條件:新設立「個人設置」之居家護理機構

  • 於公告日後,有意願依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設立居家護理機構者(即尚未取得開業許可)
  • 於公告日前或後,已依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取得地方政府許可開業之「個人設置」居家護理機構,且於開業後尚未符合居家護理機構評鑑資格者。

3.本案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網址:https://www.mohw.gov.tw/cp-18-58158-1.html)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1-0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