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係衛生福利部函送有關「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草案預告公告、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逕向衛生福利部陳述意見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