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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一、案係衛生福利部函送有關「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居家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定草案預告公告、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逕向衛生福利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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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8-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點閱次數: 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