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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easles, Mumps and Rubella, MMR) 簡介

◎ 疾病簡介

麻疹:是一種急性、高傳染性的病毒性疾病,通常經由飛沫傳染,自感染至出疹約7-18天,前驅症狀會發高燒、咳嗽、結膜炎、鼻炎,且口腔的頰側黏膜會發現柯氏斑點,其後疹子最先出現在面頰及耳後,隨即散佈到四肢及全身,較嚴重者會併發中耳炎、肺炎或腦炎,而導致耳聾或智力遲鈍,甚至死亡。

腮腺炎:俗稱「豬頭皮」,是一種經飛沫傳染的病毒性疾病。好侵犯唾液腺,尤其是耳下腺,病人可出現發燒、頭痛、耳下腺腫大,有些會引起腦膜炎、腦炎或聽覺受損。若在青春期感染,易併發睪丸炎或卵巢炎,可能影響生育能力。

德國麻疹:是一種經飛沫傳染的病毒性疾病,病人症狀輕微如微熱、鼻咽炎、耳後淋巴結腫大,疹子約維持 3 天。易併發關節炎、神經炎、血小板減少、腦炎。若在懷孕早期受到感染,會導致流產、死胎或畸型(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 認識疫苗

MMR疫苗是用來預防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的活性減毒疫苗,其預防效果平均可達95%以上,並可獲長期免疫。

 

◎ 公費接種對象

   * 出生滿 12 個月幼兒

   * 滿5歲至入國小前幼兒

   *15至49歲育齡婦女:

       (1)檢具3個月內之德國麻疹抗體陰性或未確定報告

      (2)懷孕期間檢測未具德國麻疹抗體,產後持該胎產檢日起2年內德國麻疹抗體陰性檢驗報告

      (3)來台申請居留或定居外籍配偶:

           (A)無德國麻疹相關疫苗接種證明者(婚姻關係證明文件+申請居留或定居之證明)

           (B)檢驗德國麻疹抗體陰性者(3個月內之德國麻疹抗體報告+申請居留或定居之證明)

◎ 接種禁忌

   * 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或疫苗的成份有嚴重過敏者,不予接種。

   * 孕婦。

   * 已知患有嚴重免疫缺失者(包括嚴重免疫不全的愛滋病毒陽性個案、先天性免疫缺失症與白血病、淋巴癌等惡性腫瘤病人或接受化療、免疫抑制藥物治療及高劑量類固醇者)。

 

◎ 注意事項

   *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 最近曾輸血或接受其他血液製劑者(如免疫球蛋白),應詢問原診治醫師何時可接種MMR。

   * 曾有血小板低下症或血小板缺乏紫斑症的疾病史者,宜請醫師評估。

   * 接受結核菌素測驗者,如未於接種前或接種當天接受測驗,應於接種一個月後再進行測驗。

   * 女性接種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但疫苗施打後4週內發現懷孕,不應被視為中止懷孕之適應症。

 

◎ 接受血液製劑與MMR、水痘疫苗接種間隔應注意事項

   * 接受一般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治療或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者,宜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麻疹、MMR或水痘疫苗。

   * 輸過血或接受靜脈注射血液製品者,宜間隔6個月後再接種麻疹、MMR或水痘疫苗。小於1歲之麻疹個案接觸者,如已施打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IMIG),應間隔6個月以上再接種MMR或水痘疫苗。

   * 曾靜脈注射高劑量(≧1g/kg)免疫球蛋白治療時,宜間隔11個月後再接種麻疹、MMR 或水痘疫苗。

 

◎ 接種後可能發生的反應及注意事項

   * 局部反應很少。

   * 與麻疹疫苗一樣在接種後5-12天,偶有疹子、咳嗽、鼻炎或發燒等症狀。

   * 德國麻疹疫苗成分,偶有引起發燒、暫時性關節痛、關節炎及神經炎等副作用。

   * 腮腺炎疫苗曾有引起輕微中樞神經反應之病例報告,但機率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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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7
  • 發布日期: 2023-09-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