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會局114年10月28日中市社少字第1140156796號函辦理。
二、為響應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以《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為核心(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發展權及表意權),透過設攤宣導、遊戲闖關及青少年音樂舞蹈表演,藉此提供青少年展現自我舞台,並邀請市民踴躍參與,共同響應兒童權利公約理念。
三、旨揭活動說明資訊如下:
(一) 日期時間:114年11月15日(星期六)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二) 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 活動報名網址(報名至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四、 檢附海報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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