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目的:為及早發現社區中潛在憂鬱高風險長者,除現行透過衛生所社區篩檢外,擬結合老人健康檢查合約院所及指定科別之醫療院所,於身體健康檢查或看診同時篩檢心理健康狀態。
二、辦理期程: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或方案經費用罄止,若於公告後有符合本案計畫資格條件之醫療機構有意願加入本市長者心理健康計畫合約者,得另案審查辦理。
三、徵求對象:本市114年老人健康檢查合約院所或本市設有神經科、神經內科、復健科之醫療院所,共計20家。
四、執行內容:完成GDS老人憂鬱量表評估每人給付新臺幣(以下同)80元篩檢費,若量表分數高於7分由醫療機構或診所通報衛生局轉介本局老寶貝心健康─長者心理諮詢服務計畫,每案另提供資料蒐集與處理費100元。
五、申請文件:有意願參與合約之醫療院所,請於114年7月4日前檢附長者心理健康計畫委託契約書一式3份送本局辦理。
六、本方案聯絡人及電話:心理健康科楊小姐,(04)2515-0326轉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