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幼童新冠疫苗於114年10月1日開打,符合公費資格者請盡早完成接種!
1.新冠疫苗接種對象:
- 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 6歲以上至未滿12歲幼童,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具有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 腦性麻痺 先天性 缺陷 發展或學習障礙 脊髓損傷) 、精神疾病(情緒障礙 思覺失調症)失智症。
2.預約方式.院所門診時間及注意事項請看名冊:PDF檔 EXCEL檔
3.疫苗免費,合約院所會收取掛號費及相關費用
4.因手機大小限制,建議手機轉橫式閱讀資訊較完整
5.注意事項: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資料(兒童健康手冊/重大傷病卡/診斷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