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目的:為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提供其需求之心理支持服務。
二、方案期程:
(一) 112年度: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方案補助款用罄止。
(二) 113年度: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或方案補助款用罄止。
三、補助對象:15-30 歲年輕族群,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四、補助項目:
(一)每人補助「心理諮商費用」以 3 次為限,每次最高以 1,600 元為限,且每次心理諮商時間需至少 40 分鐘以上。
(二)服務機構可另收取掛號費等其他行政規費,民眾預約時,先向機構確認是否須另支付其他項目費用。
五、使用流程:
(一)查詢本方案服務機構。
(二)聯繫服務機構預約使用服務。
(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行政規費。
(四)至機構接受諮商服務。
註1. 有關「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務機構名單(網址:https://bit.ly/mohw-mhlist)。
註2.常見問題請至(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心理健康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