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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 112-113 年度15-30 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附件3-宣傳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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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目的:為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提供其需求之心理支持服務。

二、方案期程:

  (一) 112年度:自11281日起至1121231日止或方案補助款用罄止。   

  (二) 113年度:自11311日起至113731日止或方案補助款用罄止。

三、補助對象:15-30 歲年輕族群,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四、補助項目:

 (一)每人補助「心理諮商費用」以 3 次為限,每次最高以 1,600 元為限,且每次心理諮商時間需至少 40 分鐘以上。

 (二)服務機構可另收取掛號費等其他行政規費,民眾預約時,先向機構確認是否須另支付其他項目費用。

五、使用流程:

 (一)查詢本方案服務機構。

 (二)聯繫服務機構預約使用服務。

 (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行政規費。

 (四)至機構接受諮商服務。

 

 

1. 有關「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務機構名單(網址:https://bit.ly/mohw-mhlist)。

2.常見問題請至(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心理健康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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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06
  • 發布日期: 2023-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點閱次數: 1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