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時程:
出生滿12-15個月及18-21個月分別接種一劑A型肝炎疫苗(第一劑與第二劑需間隔6個月以上)。
實施對象:
1.山地離島地區特定幼兒:民國105年(含)以前出生滿12個月以上設籍於山地鄉、鄰近山地鄉之高感染平地鄉、金門、連江兩縣之幼童。
2.民國106年(含)以後出生滿12個月以上之幼兒。
3.國小六年級以下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未曾接種或尚未完成A型肝炎疫苗之幼童。(如以自費接種2劑疫苗無需再接種)。
接種時程:
出生滿12-15個月及18-21個月分別接種一劑A型肝炎疫苗(第一劑與第二劑需間隔6個月以上)。
實施對象:
1.山地離島地區特定幼兒:民國105年(含)以前出生滿12個月以上設籍於山地鄉、鄰近山地鄉之高感染平地鄉、金門、連江兩縣之幼童。
2.民國106年(含)以後出生滿12個月以上之幼兒。
3.國小六年級以下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未曾接種或尚未完成A型肝炎疫苗之幼童。(如以自費接種2劑疫苗無需再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