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知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24日衛部資字第1142660315號函。
二、為提供「長照特約單位」運用「長照服務資訊系統供應者」以開發或租賃方式提供之資訊系統,介接本(衛生福利) 部長照服務費用支付審核系統(簡稱「支審系統」),以進行服務費用申報,衛福部於110年9月1日以衛部資字第1102660332號函公告「長照自建資訊系統申請介接長照服務費用支付審核系統作業規範」在案。
三、為持續提升「長照特約單位」服務品質與管理時效,衛福部於114年7月11日舉辦申請介接「支審系統」驗證作業說明會,預計受理10家系統供應者,申辦介接支審系統驗證作業。
四、申請驗證對象係以「長照服務資訊系統供應者」、「長照特約單位」自行開發建置長照資訊系統為主,「長照特約單位」使用租賃長照資訊系統者,毋需申請驗證。
五、本次開放申請驗證支付碼別為B碼、D碼及G碼,不含A碼與C碼之服務。
六、本局協助轉知本市有意願之長照相關系統廠商報名,衛福部提供網址下載附件(網址如下相關連結),路徑:首頁點選政策與公開資訊/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