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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認證課程-最新開班訊息

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認證課程-最新開班訊息  

一、最新開班訊息

認可機關(構)名稱

預定開班日期/時間

預定開班地點

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人體彩繪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

114/4/29()

8:30~18:50

113/4/30() (水質)

09:30-12:00

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5926樓之1

吳小姐

04-22292389

台中市美容業職業工會

114/5/13() (水質)

滿5人才開班

10:00~12:00

113/5/14()

08:00-19:00

臺中市中區平等街13

吳小姐

04-22183468

二、法規依據

  • 營業衛生管理人員
    • 依據本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營業場所應置衛生管理人員至少1人,參加衛生局或經認可機關(構)舉辦之訓練課程,經測驗合格並取得證明者始得擔任之;服務期間每2年應參加4小時以上之繼續教育課程。
    • 本局每年網站上會公告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課程之開班訊息,請儘速報名以取得證明。
  • 適用對象
    • 適用本自治條例之營業種類如下: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視聽歌唱、舞廳、舞場)、電影片映演業、游泳業、溫泉業。
    • 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美容美髮(理髮)業、娛樂業(視聽歌唱、舞廳、舞場)及電影片映演業者,必修課程,共計8小時。
    • 浴室業、游泳業及溫泉業,因應水質管理需求,增加「水質衛生管理」課程2小時,必修課程,共計10小時。
  • 罰則

經衛生局稽查人員稽查未取得衛生管理人員合格證明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請依規定配合辦理,以免受罰。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2
  • 發布日期: 202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