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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25日衛部顧字第1131961182號函為提升照顧服務員具備相關語言專長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8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1177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25日衛部顧字第1131961182號函辦理。

二、考量長期照顧服務對象運用語言多元,又現行提供照顧服務係經完成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之結訓學員為主,為符不同長照服務對象語言需求,請開課單位於申請辦理「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時,鼓勵並輔導該單位,以所在地服務個案常用之相關語言授課(如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或其他既有之語言),俾利提升照顧服務員具備相關語言專長,符合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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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02
  • 發布日期: 2024-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