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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外送平台業者應設置至少1名以上管理衛生人員及其每年應受2小時之食品衛生教育訓練」,並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

一、依據臺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款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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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26
  • 發布日期: 2023-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點閱次數: 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