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單位: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協辦單位:東勢文昌廟
三、參賽資格:凡居住臺中市區民眾及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組別: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一至四年級)
(二)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組
(五) 社會大專組(年齡在18歲至65歲)
(六) 長青組(年滿65歲以上)
五、比賽程序
(一)初賽(收件評審)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7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符規定之作品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參加第四屆文昌盃書法比賽作品」。洽詢電話:(04)25889018。
2.收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文昌廟(臺中市東勢區文昌前街1號)
3.用紙及規格:
(1)初選送件作品請自備普通宣紙書寫,不須裝裱。
(2)國小中低、高年級、國中組:四尺宣紙四開(約70×35公分)。
高中組、社會大專組、長青組:四尺宣紙對開(約140×35公分)。
(3)請由右至左直書,字體及詞句不拘,末行以小字落款。
(4)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浮貼送件表。
(5)每人限參加一組一件,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 錄取名額:各組評選20名為入選參加決賽。
(二)複賽(現場比賽)
1.比賽時間:106年8月26日(星期六)。
2.比賽地點:423臺中市東勢區文昌廟(臺中市東勢區文昌前街1號)
3.題目:當場公佈,決賽書寫字體不拘。
4.參賽者須自備筆、墨、書寫工具,比賽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
5.作品請落款用印,國中、小學生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
六、獎勵辦法:
錄取名額:
各組第一名1名:3000元、獎狀、獎品
各組第二名1名:2000元、獎狀、獎品
各組第三名1名:1000元、獎狀、獎品
各組優選5人:獎狀、獎品
七、評審結果:初選及決賽均由主辦單位遴聘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入選決賽之參賽者將另行郵寄通知。
八、頒獎日期:106年8月26日(六)於106年珍護水資源教育宣導暨第四屆文昌盃書法比賽活動辦理,並於本所網頁公告得獎名單。
九、參賽須知及附則:
(一)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主辦單位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本所主張著作財產權。
(二)簡章公佈於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網站http://www.dongshi.taichung.gov.tw/「最新活動」專區。
(三)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公告修正。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4-25872106 分機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