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及標準50歲以上至未滿75歲,每2年1次。二、補助金額全額補助。三、應備文件健保卡。四、承辦人分機衛生局保健科 04-25265394 轉 3370/3371 鄭小姐/林小姐 五、受理單位健保特約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