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補助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一)40-64歲(每3年1次)。
(二)65歲以上、55歲以上原住民、罹患小兒麻痺且年齡在35歲以上者(每年1次)。
二、服務內容
(一)身體檢查、實驗室檢查(尿液檢查、血液生化檢查)、健康諮詢等。
(二)加值方案-BC肝炎篩檢
1.對象:年滿45歲至79歲民眾、原住民40歲至79歲
2.身體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C型肝炎抗體(anti-HCV),可終身接受1次檢查。
三、補助金額:原則每案補助520元 (若符合BC肝篩檢資格者,另補助200元/案)。
四、應備文件
(一)健保卡。
(二)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多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五、承辦人分機:衛生局保健科 04-25265394 轉 3310 許小姐
六、受理單位:成人預防保健特約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