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本市長照2.0整合型計畫。
二、衛生福利部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三、衛生福利部公告「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契約效期自特約單位簽約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續約之特約單位契約效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二、特約受理期限為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旨揭特約相關文件,請逕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頁下載。
依據:
一、本市長照2.0整合型計畫。
二、衛生福利部公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三、衛生福利部公告「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契約效期自特約單位簽約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續約之特約單位契約效期自111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二、特約受理期限為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旨揭特約相關文件,請逕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