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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配合警察單位查獲意圖營利與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及相對人及毒品施打、吸食或販賣者暨高風險族群之抽血作業」合作事宜,甄選締結行政契約對象

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衛生福利部104年2月25日部授疾字第1040300224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締約內容係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之前置作業抽血業務,以利指定醫事機構進行檢驗。

二、合約資格:醫療機構、醫事檢驗所、醫事團體或醫事人員等能完成締約內容者,且執行人員需領有醫師或醫事檢驗師或護理師(士)證書並領有本市執業執照。

三、接受申請期間及決定程序: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期間凡有意願締約者,皆可向本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通知締約並執行合約內容。

四、意見徵詢期間: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就本案相關問題,可向本局聯絡窗口-疾病管制科賴小姐04-25265394分機5211諮詢。

五、合約書及申請資格審核表如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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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18
  • 發布日期: 2022-1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