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老人福利法第5條、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35條規定及「臺中市65歲以上銀髮族假牙裝置補助計畫」辦理。 二、 補助對象: (一)設籍本市滿1年且滿65歲以上缺牙嚴重【牙齒對咬關係小於5(含)組】長者。 (二)每人終身僅可申請1次補助。若具低(中低)收入戶身分、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者,請向本府社會局申請;若具原住民身分,請向本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請。 三、 申請期間:假牙補助不間斷。 四、 補助服務項目及給付金額:補助裝置活動式假牙,最高補助上限4萬元。以補助假牙裝置實體為主,非金錢給付。 五、 申請及裝置地點:本市合約牙醫院所(就醫時請主動告知申請假牙補助)。 六、 審查方式: (一) 申請:長輩先至本市合約牙醫院所接受免費口腔檢查並開始治療,符合補助資格者,由合約牙醫院所提出申請。 (二) 初審:若初審通過,本局核發「初審通過」文給民眾,長輩再持公文及身分證與戶籍證明影本等相關資料於60日內至本市合約牙醫院所進行咬模等複審前置作業。 (三) 複審:由合約牙醫院所製作牙模後,備齊診治計畫書等資料送牙醫師公會專業審核並送本局複審,若複審通過者,本局核發「複審通過」文。 (四) 裝置假牙:進行活動式假牙製作與裝置。 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2年度編列1.73億元經費。 八、 假牙補助諮詢專線:(04)-2527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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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銀髮族假牙裝置補助計畫內容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01
- 發布日期: 2023-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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