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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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
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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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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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 |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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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要求:符合護理、心理、公共衛生、社工、醫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有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行政公文文書處理經驗者尤佳),並歡迎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參加徵選。 2.科系要求:符合;符合護理、心理、公共衛生、社工、醫事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台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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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工作計畫業務。(主要工作內容為提供社區高風險群個案-精神病人、自殺及特殊族群個案管理及危機處理,進行專業服務、宣導、訪視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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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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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於111年5月25日前(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唐小姐收,聯絡電話(04)2515-5148分機103。 2.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方式,以利通知)。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5.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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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時間: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4.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
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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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姐 |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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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15-5148分機103 |
市政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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