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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問題,為何每家收取的掛號費都不同?退休榮民或年滿65歲以上是否可以免收?

1.掛號費為醫療機構之行政管理費用,不屬於醫療法第21條所稱之醫療費用。
2.對退休榮民或年滿65歲以上是否可以免收,亦由各醫療院所自行決定。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6-11-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點閱次數: 9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