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提供7歲以下兒童7次預防保健服務:
(一)1.5歲前4次。
(二)1.5至2歲1次。
(三)2-3歲1次。
(四)3-7歲1次。
二、服務內容
身體檢查、發展篩檢、衛教指導。
三、補助金額
全額補助。
四、應備文件
健保卡、兒童健康手冊。
五、承辦人分機
衛生局保健科 04-25265394 轉 3311 邱小姐
六、受理單位
兒童預防保健特約醫療院所。
(可於健保署網站查詢:https://info.nhi.gov.tw/INAE1000/INAE1000S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