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查詢專區 > 食品檢驗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衛生局抽驗早餐店餐點 部分三明治與飯糰複驗後合格

台中市政府日前派員抽驗全市早餐店各式三明治、傳統現包飯糰及豆漿,檢驗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及防腐劑,共抽驗三明治20件、現作飯糰20件;檢驗結果有5件三明治與4件飯糰初驗不符規定,經衛生局派員輔導衛生後再次複抽檢驗,複驗全數合格,而抽驗豆漿32件檢驗防腐劑則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需留意食材使用、產製環境衛生,作業人員衛生、盛裝器皿衛生及儲存環境溫度管理等項目,若食品經檢驗後違反食安法第17條中央訂定的標準,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現期改善後屆期不改善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5月底衛生局接獲民眾反映,大雅區某商行疑似有食安疑慮問題的產品,衛生局立即與檢舉民眾聯繫取得相關資訊,派員至泰壹商行實際營業地址稽查,衛生局現場封存凍庫相關疑慮肉品計2995.27公斤,下游二家業者已將產品下架回收退回泰壹商行,後續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8款同法第44條裁罰標準予以行政罰鍰處分。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務必留意產品包裝標示、效期等,落實「先進先出」原則,避免使用及貯存逾期食品;使用或貯存逾期食品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嚴格遵守規定,共創健康安全飲食環境。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17-06-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 點閱次數: 475